为推进我院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设和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院工作,加快学院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促进学院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参照省内外部分高职院校实行校内津贴的相关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一、岗位津贴的组成
岗位津贴分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分别按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核定发放。基础津贴约占岗位津贴的80%,业绩津贴约占岗位津贴的20%。。
二、 工作量的确定
1.完成基本工作量是每一个在岗教职工应聘的基本条件和义务,工作量按不同的岗位职责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
2.教师工作量按课时每四周统计一次,每学期汇总一次。
3.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按目标责任和全勤计时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全勤并完成目标责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合理加班算超工作量。缺勤或延误工作按学院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三、岗位津贴标准
1.教学人员每月岗位津贴为:
岗位津贴=15元×课时数×职称系数×出勤系数
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职称系数为:
教 员:0.8
助 教:1.0
讲 师:1.2
副教授:1.4
教 授:1.6
每学期,在学院规定的考试期间,教师进行课堂复习、考试、阅卷,按该课正常上课计算当周的工作量。不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自行提前结束课程或安排考试者,按教学事故对待。
2.管理干部、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每月岗位津贴为:
岗位津贴=500元×职务(职称)系数×出勤系数
①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职务(职称)系数为:
副 厅:3.0
正 处:2.5
副 处:2.2
正 科:1.8
副 科:1.6
科 员:1.4
办事员:1.2
②工勤技能人员职称系数为:
高级技师:1.9
技 师:1.7
高级技工:1.4
中 级 工:1.2
初 级 工:0.8
3.出勤系数为:
全勤:1.0
病假1天:出勤系数减少0.05
事假一天:出勤系数减少0.1
旷工1天:出勤系数减少1
以此类推,直至津贴扣完为止。
按规定请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教学人员课时津贴按实际课时数计发,管理、教辅、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岗位津贴。
4.教学人员兼任以上管理岗位的,其管理岗位津贴按30%发放;在以上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在学院兼课,课时津贴按标准的50%发放;管理人员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其岗位津贴按主要岗位标准发放。
5.其他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①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管理岗位津贴按每月350元标准发放;
②教研室主任管理岗位津贴按每月150元标准发放;
③班主任管理岗位津贴按每生每月6元核定,由学生处按照相关制度核发。
四、岗位津贴核发办法
1.教学人员。每月初,由各系填报上月教师出勤及教学人员课时津贴统计表,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
2.各处室、教辅部门。每月初,各部门填写本部门人员出勤及岗位津贴统计表,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
3.系主任、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津贴由办公室填报,教学干事、辅导员津贴由各系填报,班主任津贴由学生处、各系按照班主任考核结果按月填报,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
五、其他
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买球平台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买球平台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教职工不按照以上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
2.每月对出勤和课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3.对请假天数、课时数等弄虚作假,对当事人处以双倍津贴处罚,不负责任审核的处室、系领导和院主管领导扣除因弄虚作假产生金额的相应津贴处罚,并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4.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