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作者:原创 时间:2014-11-2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学校晋升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保证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世界杯买球平台》,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任教1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三、工作业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担任l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优良,并达到下列4类条件中的1种:

(一)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科技奖、农业丰收奖、教学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奖、敦煌文艺奖、优秀图书奖、高校优秀教材奖、社会科学奖、或获上述奖项的地厅级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二)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20万元以上(专科学校10万元以上),并有1篇公开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

(三)达到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第三条第(三)款条件中的2项(其中,占用第8条~13条中的1项者必须达到第4条~7条中的1项)。

(四)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列入厅(局)、地(州、市)计划下达的教学、科研、技术、设计、工程等项目,通过省业务主管厅(局)或地州市科委、计委、经委、建委、教委组织的鉴定验收,并经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效益。

2.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厅(地)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5万元以上。

3.获省厅(局)级或地州(市)科技进步奖、省高校社科奖、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省高校优秀教材奖、农业技术推广奖、省社科联社科奖、省新闻出版局优秀图书奖等有关厅(局)同类奖项的三、四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4.作为第一撰稿人或执笔人,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4篇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共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省级学术刊物上。

5.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且本人撰写的内容占一部教材的1/4以上;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8万字。

6.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参编人员在1部著作中完成部分不少于1/3或6万字。

7.本人或本人培养的人员或指导的集体(以组织备案培养或指导计划为据)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中2次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前四名。

8.主持完成了创建新学科、新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9.年度考核3次优秀或5次良好。

10.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达15年以上(以学校教务档案为据),并获得过学校的教学评估优秀或教学奖。

11,担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或指导教育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累计5年以上,并获得校级表彰一次以上。

12.获省教委教书育人奖、青年教师成才奖;或2次获得校级教学奖励。

13.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占用“工作业绩”第(四)款条件第7条~13条中的2条者,第4条~6条必须达到1条(其中占用第4条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减1篇论文要求)。

(二)符合“工作业绩”第(二)款条件要求,其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业绩”第(四)款中的第1条一3条和4条、5条、6条中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主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1部,及音、体、美教师占用第7条时,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晋升条件,不受限制。但同一项目(成果、论文、教材、论著)通过鉴定、获奖、发表、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四)几人合作完成项目按下表计算个人所占比例,个人所占比例达到100%才算符合1项成果、项目的条件要求。

项目(鉴定

验收)级别

各 人 所 占 比 例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及以下

国家级

100%

100%

80%

60%

按20%递减

省部级

100%

80%

60%

40%

按20%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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